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奥秘
2018-07-24 17: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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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产关系?百度一下得到下面的答案。

“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品分配的形式等。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是最基本的,起决定作用的。”

所谓“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通俗讲就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

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无非两种情况,私有和公有。

那么私有和公有之间,有没有道理在呢?生产资料为什么会私有,又为什么会公有?二者之间发生转换,是否蕴含了天道人心的某个秘密?

我们不妨揪住这个问题,探讨一番吧,或许会有惊人发现。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生产资料?

百度:生产资料:是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总和,它是任何社会进行物质生产所必备的物质条件。

劳动资料:是指人用以影响和改变劳动对象的一切物质资料的总和,包括生产工具、土地、建筑物、道路、运河、仓库、机器、设备、厂房等。

劳动对象:政治学上指在劳动中被采掘和加工的东西,可以是自然界原来就有的如地下矿石,也可以是加工过的原材料如钢材等。

根据以上定义可知,生产资料无非就是经过人类劳动加工过的和没有经过人类劳动加工过的,人类赖以生存的时空中一切物质和能量的载体。

第二个问题:生产资料在私有或者公有之前,是一种什么状态?归谁所有?

除了私有和公有,那就是谁也不拥有,因此,在私有和公有之前,那就是无主状态。

例如人类刚诞生在这个地球上的时候,人类所面对的大自然,不管是地上生长的植物,还是树林中奔跑的野兽,其天然状态,就是谁的也不是,这就是一个无主的状态。

正是这个无主状态,也就意味着,人和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去采摘和猎取。当有人付出了劳动或者技能,采摘或者猎取了草籽、野兽后,这些收获,便脱离了无主状态,变成了有主的,也就是成为私有的了。

可见,生产资料从无主到有主,是一个历史过程。那么,从无主到有主的变化,合不合乎道理呢?按照一般的情理,这好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然而,这背后却蕴含着一个关键道理。打一个比方说,假设一定的区域内,能供人们采集的草籽只够十个人吃饱,这十个人中每个人都可以自由的采集,而不会影响其他人同样多同样好的采集,这个时候,十个人之间是一种非排他性竞争关系。就是说,每个人凭着自己的能力尽可能的采集,足够吃饱,而不会影响他人也可以同样的采集和吃饱,这种非排他性竞争关系,体现的是人和人之间的权利平等原则。然而,假设这时候来了第十一个人,这个区域相对于第十一个人,却没有了像之前十个人那样可以同样多同样好自由采集的草籽,而其他地方又没有可采集的草籽,第十一个人会怎么办?会不会要求和前十个人平分这个区域的草籽采集权,或者说要求前十个人平分所采集的草籽?

我想第十一个人一定会有这样的要求的。因为本来这个区域的一切自然产出,也即生产资料,就是无主的,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来采集的,可是前面的十个人早来了一步,采集完了,却不意味着这些收获就应该只归这十个人所有,第十一个人也有理由主张他那一份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就不再是谁采集了就归谁了,而是要大家共享这个区域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平分这个区域生产资料给所有人带来的利益了,于是,这个时候,私有变成了公有。

这个道理就是,当一定的生产资料空间里,生产单元(个人或企业组织)不饱和时,生产单元之间是非排他性的竞争关系,即任何一个生产单元的占取,不影响其他生产单元同样多同样好的占取的状况。当一定的区域内的草籽足够十人自由的采摘和吃饱时,十个人之间是互不相碍的,也不会有争执,每个人尽可能的采摘和吃饱就行了。但是当第十一个人出现的时候,这种非排他性竞争的自由状态就被打破了,也就是前边十个人要把原来拥有的这个区域的采集权或者所采集的草籽分成十一份,分给第十一个人。而且只有这样,才合乎权利平等的道理,这也就决定了“在一定的生产资料空间里,当生产单元饱和时,生产单元之间是平分关系”。

可见,从私有到公有,也是一个历史过程。从无主,到有主之私有,再到有主之公有,内在所遵循的法则,就是权利平等。而追求权利平等,是人性构成中的要素之一。

这种情况下,如果之前的十个人不愿意向第十一个人平分怎么办?对于前十个人,就构成对这个区域生产资料的垄断,对于第十一个人,则要么选择忍气吞声的饿死,要么就奋起反抗,这就是暴力和战争的根源。

那么到这里,大家可以发现,从生产资料的无主到私有,再到公有,可以说生产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甚至形成了一个循环,可是,与生产力有什么关系吗?没有。仅仅是生产资料空间因为生产单元从不饱和到饱和的变化,引起了生产单元之间从权利平等到不平等的变化,其中一方为了权利平等,而向另一方提出权利要求,便促使生产关系发生改变。这就是生产关系变化发展的内在机制,其动力来源就是人性中对权利平等的追求。无论是竞争还是平分,都是人性的这一权利平等诉求的体现,是对不同的条件,即生产单元不饱和与生产单元饱和资源条件下的不同反映。

那么,生产力是干什么的?它在哪里起作用,起的又是什么作用呢?

先看看什么是生产力?

百度:生产力是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客观物质力量。生产力是物质生产过程中人们与自然界的关系。生产力是一个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复杂系统,它的基本要素是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

简单说,生产力就是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分别是这种能力的物资载体。也就是说这三种要素在这里体现的是人类的一种能力特性。

人类拥有的这种能力特性,是与其他一般动物相区分的重要标志。人类的这一能力特性,是可以不断进步的,例如人类从原始社会的只能采集或猎取现成的草籽、野兽,到学会耕种作物、圈养动物,再到发明越来越先进的劳动工具,从铜器到铁器,再到近代工业革命机器化生产,再到今天的信息时代,无不体现出人类这种能力特性的巨大变数和潜力。也正是因为这种能力的可变性,带来人类生产资料不断推陈出新,从最早的天然的草籽、野兽,到后来的耕种的土地、可开采的矿山,一致到如今看不见摸不着的信息,这些都构成人类所面对的生产资料的质的变化。而导致生产资料这些变化和发展的就是人类的生产力。

相对于人类的这一能力特性,其它一般动物就相形见绌,甚至几乎不具备了。因为,我么发现,其他一般动物所面对的资源,从它们来到地球上开始,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因此,它们所面对的资源空间,也就是单一层面的,承载的动物数量一旦饱和,要么自然淘汰控制数量,要么就是动物之间的残酷争斗抢夺,没有其他的转圜余地。

然而人类就不同了。任何一次生产力的质的进步,都会给人类开拓出新的生产资料空间,而且这一进程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从未停止,不但没有停止,还是加速度的状态。从草籽、野兽到土地、矿山,再到信息领域,无不印证着人类可用的生产资料空间向人类次第打开怀抱的事实。那么伴随着生产力的每一个新生产资料空间的到来,都意味着一个生产单元不饱和时代的降临,也就是非排他性竞争所体现的生产关系的到来。

也就是说,当人类拥有了某种新的生产力的时候,并不是说所有人同时拥有了这种能力,而是表现为个别的生产单元开始先拥有这个能力。那么这种能力相对应的潜在的生产资料空间,相对于个别的或者极少数的先拥有了开发和利用这种生产资料的生产单元来说,是巨大的,同时,相对于这种巨大的生产资料空间,生产单元是不饱和的。当一定的生产资料空间里生产单元不饱和的时候,就是谁有能力开发利用,收获就归谁所有,这就是非排他性竞争的合理性与正义性,也是私有制的合理性与正义性。

与上文打的比方里所探讨的道理相通,一定的生产资料空间,当生产单元饱和了时,平分,也即公有,就获得了合理性与正义性。

可见,生产力是决定人类的生产资料空间更新换代的,带来的是生产资料空间由生产单元饱和到不饱和的变化,而决定生产资料空间里竞争与平分变化的却不是生产力,而是该生产资料空间从生产单元不饱和到饱和的变化。当生产力质的进步带来生产资料空间质的变化时,导致总的生产关系从平分到竞争的变化的,也是生产资料空间从原来旧的层面的生产单元已饱和,到新的层面生产资料空间里发生了生产单元不饱和的情况,而不是生产力直接带来的变化。

如果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有关联,那也是间接的,不是直接的。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直接对应,无法说明生产关系变化中人的动力来源在哪里。同时,同一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资料空间,因为生产单元从不饱和到饱和的变化,导致生产关系从竞争到平分的变化,更无法证明生产力是带来生产关系变化的直接因素了。

综上所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联,不存在谁决定谁的关系,而是它们之间还有一个空间地带,这个空间地带,只能用生产资料空间的动态性来填充,也就是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还有一个生产资料空间从生产单元饱和到不饱和的变化因素,正是这个因素的存在,决定了生产关系竞争与平分、私有与公有之间的变迁。

因为生产力的延续性,所带来的生产资料空间在任何一个历史截面都存在一个生产单元饱和与不饱和重叠累加的情况,这就形成了一定的历史时期,人类面对的生产资料既有生产单元已经饱和的,也有生产单元未饱和的共存的局面,这种情况下,就是该竞争的竞争,该平分的平分,也是该私有的私有,该公有的公有,二者(竞争与平分、私有与公有)的平衡所构成的生产关系就是人类权利平等法则的最好体现。

由人性所主导的人类,就是为了这种权利平等而斗争。不管是该平分而未平分,还是该竞争而未竞争,如果没有和平的博弈方式,人类就必然走上暴力博弈的途径。自诞生到今天,人类始终没有脱离这个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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