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概念”之辩——关于“国际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的思考
2019-11-26 09: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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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长伸

感谢王正毅教授的《国际政治经济学通论》(以下简称《通论》)一书,让我在极短的时间内系统全面的了解了目前学界对这一学科的研究现状。整体的讲,学科分立的情形——国际政治学、国际关系学、国际经济学、国际政治经济学等等,反映的是当前学界对学科本身认识上的碎片化现象。在我看来,它们研究的是同一个对象,就是国际范围内人和人或者行为体之间的关系规律。无论是冠名“国际关系学”,还是因循一般意义上对“政治经济学”定义的逻辑取名“国际政治经济学”,都没有本质区别。

单就“国际政治经济学”来说,“范式”之争、理论派别之辩,体现的同样是学界对同一事物认知上的“瞎子摸象”状态。无怪乎百度上说,“这是一门新兴的学科”,言外之意就是尚不成熟。由是,不难理解王正毅教授在多个场合呼吁国人奋发图强、迎头赶上,殷切希望在学科建设上实现突破和超越的心情。

然而,《通论》中对“第二代”学者以“利益和制度”为核心概念和范畴进行学科构建的评判:“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学者……他们的主要贡献在于将‘利益’与‘制度’作为两个核心范畴……构建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却是言过其实;把超越“范式之争”的希望寄托与兹,更是有缘木求鱼之嫌。

《通论》中说,“对于任何一门学科而言,构建一个逻辑严密的知识框架,一般有两个最基本的标准:一个是,寻找到这门学科赖以建立的不可还原的核心概念和范畴;另一个是,能够通过某种方法或路径在这些概念或范畴之间建立一系列因果联系或‘关联性’。如果同时能够满足这两个标准,那么,这门学科的知识就有了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

我非常赞同关于学科建设的这两个标准。但是,就一门学科的建设,关键在于人们是否找到了这样的核心概念和范畴,或者说即使找到了,找的对不对,这都将影响学科本身的生命力。而是否找到和找的是否对,其标准在于是否与学科要研究的事物本身的内在结构和边界相物合。

拿国际政治经济学来说,书中所描述的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的学界把这样的概念和范畴锁定在“利益和制度”上,认为与之前的“第一代”有了很大的不同,并寄于超越“范式之争”的希望。但是,情况果真如此吗?“第二代”真能担当此任吗?

所谓“不可还原”的概念和范畴,我的理解就是一种不证自明的公理性存在,即对于一个事物而言,无论如何追根溯源,到这里就是源头了,无理可说了,是一种“自然就是这样”的意味。“利益”基本符合这个标准,其对应的是人性中的“个体性”和“自利性”,这是人之为人的客观存在决定的天然意识。也就是说任何人、任何行为体,都有追求自身利益的心理倾向,这是不言自明的事实。但是设定什么制度却是由人的利益偏好决定的,而不同的人,利益偏好有巨大的差异,利益偏好为什么不同,又涉及一系列的因果联系,如此,这个“制度”还是“不可还原”的吗?

为了说明问题,不妨假定“制度”也是符合理论构建所要求的标准的。那么考察一下现有的各种理论,看看哪一个不是建立在“利益和制度”的概念和范畴上的呢?自由主义,它的利益偏好体现在自由竞争上,因此它的政策设计就是为市场经济全面放行;马克思主义,它的利益偏好体现于大家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它所倡导的制度设计是公有制统揽一切;现实主义,如书中所述,没有象前两个流派那样建立起完整的理论体系,而是更多停留在政策主张层面。为什么会这样呢,究其原因,正是它更从贴近的现实利益出发,根据自身在国际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政策主张发生着此一时彼一时以及此一事彼一事的变化,表现出鲜明的实用主义或者功利主义色彩。这些理论,无不把“利益和制度”作为考量的重要因素,最后却陷入“范式之争”。由此看来,以“利益和制度”作为核心概念或者范畴,是不能构建具有突破意义的新理论的。那么,《通论》中的“第二代”学者,却仍然是在“利益和制度”的关联性上作文章,在旧有的窠臼里打转儿,能有多少新意呢?至于书中所列其他几项“理论贡献”,与其说具有“转向”意义,不如说是在旧有框架中对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进行了细化更准确。

真正的超越,是发现了前人之未发现,通过融合与扬弃,兼收并蓄,在一个新的高度完成对前人认识成果的统一。而“资源动态性”的发现,就为实现这种超越提供了条件和可能。

人性和资源动态性这两个概念和范畴是不证自明的公理性存在,是不同质的,不可还原的,也没有谁派生谁的关系。这两个因素的关联性在于:人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资源,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如何占取和分配资源的关系。而研究这个关系变化发展规律的学问,就是政治经济学,研究国际范围内这个关系变化发展规律的学问,就是国际政治经济学。正如马克思对一般政治经济学的界定,一切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背后都是人与人的关系,都是人与人关系的表现形式,遵循的也都是人与人的关系规律和规则。人与动态资源的互动,决定了竞争与平分平衡的人与人的关系规律,也就是社会运行规律,这一规律便构成学科研究的具体内容。

把“人性和资源动态性”作为学科赖以构建的核心概念和范畴,对应了学科要研究的事物本身的内在结构和完整性。因为,在这两个概念和范畴所规定的框架之外,再也找不到属于这一事物的其他部分。同时,这一分折框架把之前理论赖以构建的概念和范畴都包裹了进来。而且依据这一分析框架,还可以知道其他理论赖以建立的概念和范畴是什么,以及能判断其是否找到和找对了附合“标准”要求的概念和范畴。自由主义建立在人性与资源无限性(生产单元不饱和)这两个概念和范畴之上,马克思主义则是建立在人性与资源有限性(生产单元饱和)这两个概念和范畴之上,正是对资源属性的不同认识导致了这两个理论派别的对立冲突。而“现实主义”却没有找到或没有确立这样的核心概念和范畴,只能以当下的利益为指引,给出即时的政策主张和策略,因而在学界看来就是没能形成具有终极意义的理论体系。

回过头来看,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的学者之所以把视线转移到“利益和制度”上来,不外乎两种可能的原因。一个是过去的“范式之争”久而未决,人们普遍“疲”了,退而求其次,转入具体问题的研究。这实际上是一种无奈和逃避。另一个是,而且这一个的可能性才大。就是全球化的深入,自由主义获得了主导地位,研究者们实际上已是置身于一个“范式”之中,自然就不需要“争”了。这是“范式之争”因为一方变弱了给人们的错觉,仿佛这种纷争在消退,其实是“范式之争”呈现出的阶段性特征。而这个时期,正好是苏联解体、冷战结束、“主义”之争式微、“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历史阶段,应该不是巧合。

因此,不能说“范式之争”已经消失。而且只要“资源动态性”存在,由其决定的竞争方与平分方的利益分歧就存在,这种“范式之争”的客观基础就存在。除非找到双方都认同的一种规则,在这一规则下能够把二者统一起来。这个规则,就是来自共同人性中的权利平等法则。以“人性和资源动态性”为核心概念和范畴建立的学科体系,就是在一个分析框架中,用权利平等法则下的公平性标准把二者统一了起来。这才是真正的超越。

理论的整合与统一,是社会和谐的前奏,世界和平从此不再是人类的奢望。然而,这是以人类认识到这一理论并在行动上主动顺应规律要求为前提的。当人们的认知还达不到这一步的时候,人类就难以从势不两立、你死我活的高烈度冲突中挣脱出来。随着“中美贸易战”的开启以及代表两种方向、两种路经的中美之间在多个层面的冲突加剧,可以预见,学术界的“范式之争”也将回潮,大家不妨拭目以待。

作者:周长伸  联系方式:1865461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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